人类的进化 ― 什么是人类的进化?
人类进化的现代理论认为,人类和猿来自于地球上生活了几百万年的同一个类猿的祖先。这一理论指出,通过遗传和环境因素的结合,人类作为一个物种产生并形成今日所见的各种族,而现代类人猿则有一个独立的进化途径。 也许进化论最有名的支持者就是查尔斯•达尔文(1809 - 1882),他著有《物种起源》(1859)来描述他的进化论。这部作品主要的根据是他在贝格尔号上为期5年的环球航行(1831 C 36)的观测。 从那时起,人类的起源已普遍从进化的角度进行解释。 此外,人类的进化理论随着新的发现不断出现已经并将继续修改,人们接受了对该理论的修正,丢弃了早期的被证明是错误的概念。
人类的进化 ― 进化论中的概念
目前公认的人类进化理论建立在三个主要原则之上。 这些原则取决于所有生物天生具有通过繁殖把自己的基因信息传递给后代的能力。这种同源性的另一种解释是有一个共同的设计者。根据这一推理,物种之间的在结构方面的相似特征表明了存在造物主/设计师。
第一个原则是微进化,一个有机体内部基因序列突变的发生和累积。突变大多是随机的,可能自然地发生于生殖过程中,或是受到环境的影响,比如化学物质或辐射。
进化的第二个原则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是一个自然机制,通过它,使一个物种最合适的成员生存下来,来传递他们的遗传信息,而最弱者被淘汰(灭绝),因为它们无法在自然中竞争。自然选择通常被称为“优胜”或“劣汰”。
第三是种别形成,它发生在一个物种的成员变异到某种程度,使他们无法再与其他成员繁殖出相同的种群。 新的种群在繁殖方面成为一个孤立的群体,无法与它以前的群体繁衍后代。 通过种别形成,新的群体的基因从以前的种群中孤立出来。
人类的进化 ― 科学的证据
人类进化论的依据来源于人类学,古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领域一系列不相关的观察。他们全部把生命描绘成是起源于一个共同祖先的分支,通过了几百万年逐步的基因变化,我们俗称之为“生命之树”。虽然被当作是实验证明了的事实被主流科学界广泛接受,但是深入的审查证据揭示了其不准确性,并提出了合理的解释。这使得越来越多的科学家不同意达尔文的进化论,因为其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关于人类起源的解释。
人类进化论的主要证据之一是同种源,即物种之间在解剖结构或基因方面的相似性。例如,猿和人类骨架结构的相似性与每一物种内部同源的基因序列相联系,作为共同祖先的有力证据。 这个论点的主要假设是相似等于关联。换句话说,两个物种表现得越相似,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越密切。 众所周知这是一个站不住脚的假设。两个物种即便没有任何关联,它们可以有相同的解剖学结构。 这在进化论中被称为“趋同”。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同源的特征可以来自不同物种、完全不同的基因片段。趋同的事实表明,结构特征的产生是由于特定功能的需求,这对同源同祖的理论是一个严重打击。
此外,依据化石记录比对的解剖结构,人类是从类猿进化而来的说法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 然而,化石记录揭示出物种的结构更为稳定,而不是缓慢甚至急剧的变化,这说明了现代物种之间的中间阶段。“缺失的环节”不见了。不幸的是,在古人类学领域一直充斥宣称找到人类与灵长类之间缺失环节的谎言,甚至把人类骨骼碎片与其他动物的骨骼,比如猪和猿,拼在一起假冒证据。 虽然所有人都有遗传变异,但自然选择过程形成物种的说法仍颇具争议。挑战已经被认可模式的研究不断出现,质询人类起源进化论的确定性。
人类的进化 ― 审视
有关人类进化的理论由于化石记录的间断受到越来越严格的审视,它无法证明“生死攸关”的决定有利基因的突变,以及缺乏实验或观察得来的真正确认物种形成的证据。 总之,关于人类起源的演化论被科学界广为接受。这并不是因为它已被科学所证实,而是由于不同的观点带来的形而上学的含义与现代自然主义模式相悖。 然而,对证据的仔细审查越发显示进化观点的不科学,它依赖信仰而不依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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